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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9章 卖媳妇儿(1 / 1)

泉州,晋江。江面宽广,河水清澈,深不见底。右翊卫大将军,光禄大夫,荣国公来护儿正率领两万水军在这里训练。因为今日有风,来护儿让大队人马架着大船到下游去训练去了。大帐之中,来护儿端坐在正座之上。只见他身材高大,身体魁梧,全身盔甲,看年纪在五十多岁的样子,花白的胡须飘洒于胸前。来弘、来济、来整三个儿子站在身后,一个个雄赳赳,气昂昂。秦琼到了之后,躬身施礼,把郑善果写的信递给了来护儿。来护儿看了之后,把桌子一拍,骂道:“这个麻胡子简直就是我们大隋的蛀虫,我非收拾他不可。”“将军,麻胡子危害一方,但是,他在朝中颇有关系,据说,他和宇文化及、段达等关系密切,因此,连大理寺卿郑大人都不敢轻易动他。”秦琼说。来护儿听了之后,冷笑了一声:“叔宝啊,他们怕他,我可不怕,若是被我撞见,我把他的脑袋剁下来喂狗。”就在此时,有一名军士慌慌张张地从外面跑了进来,说道:“报告大将军,大事不好了。”“何事惊慌?”来护儿问道。“江面上来了一伙强人,来抢我们的军粮。”“什么?”来护儿一听,腾地站起身来,“什么人如此大胆,敢抢朝廷的粮食?”“我们不认识,请将军赶快去江边上看看吧。”众人出了大帐,跟随来护儿来到了江边,秦琼也跟了过来。此时,因大队人马在下游训练,江面上只有几只小船停靠在这里,船上有两三百的军士。只见一伙强人,有一百多人,架着数只小船从上游顺风而下,其中,有一人身高过丈,膀阔腰圆,站在船头之上,手中提着一把大刀。不一会儿,他们就冲上了隋军的小船,那名大汉挥舞着手中的大刀见人便砍。那大汉凶猛得邪乎,刹那间,隋军已有十几人纷纷落水。“那人是谁?”来护儿用手指着那名大汉问道。“不知道。”众人都摇头。“谁能与我擒他?”“我去。”来整说着手提大枪,直奔那名大汉。来整弃岸登舟,来到那名大汉的面前,高声问道:“你是什么人?”那名大汉哈哈一笑,说:“我便是这清源山上的头领费青奴,因为现在揭不开锅了,我总不能看着手下的弟兄被饿死,所以,得来弄点粮食回去!”“费青奴,你好大的胆子,你也不打听打听这朝廷的军粮是你能抢的吗?待我把你拿下,剥皮抽筋。”费青奴仰天大笑说道:“我怕了就不来,来了我就不怕,咱俩谁把谁拿下,还不一定呢!”二人话不投机,当场动手。来整自幼得到父亲的真传,枪法纯熟,武艺高强。他原以为三下两下便可以把对方拿下,没想到费青奴身大力不亏,力猛刀沉,单对从力道上来说,来整没有费青奴的力气大。两个人打斗了十几个回合左右,直把来整累得盔歪甲斜,带浪袍松,鼻洼鬓角热汗直流。来整心想如果再照这样打下去的话,自己很快就要落败。于是,他虚晃一枪,跳出圈外,说:“费青奴,你果然厉害,我不是你的对手,待我回去搬兵。”费青奴掐着腰,哈哈大笑道:“小子,快去叫你爹前来送死!”来整败下阵来之后,来护儿狠狠地瞪了他一眼,说道:“不中用的东西,平时让你们好好练功,总是以为自己功夫已经十分了得了,你们哪个再去,把那厮给我拿下!”来弘和来济见来整都不是那名大汉的对手,都不敢请缨。此时,恼怒了一人,此人非别,正是秦琼。“将军,我去擒他。”秦琼说着手提四棱金装双锏直奔费青奴而去。费青奴一看,又来了一条大汉,身高和自己差不了多少。他问:“你是何人?报名再战!”“在下秦琼。”“秦琼?你莫不是齐州历城的秦叔宝?”费青奴听了之后,吃了一惊。“正是。”“我与你往日无怨,近日无仇,你又何必趟这洪水?”费青奴说这话,说明心中已经惧怕秦琼三分。“我与你的确是素不相识,但是,你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杀死军兵,强抢朝廷的军粮,这是不合法度的,今天被我撞上了,我便要管上一管!”“咱俩井水不犯河水,大路朝天,各走一边,我劝你不要插手此事!”“要想让我不插手此事也行,你立即束手就擒,我把你绑了,交给来护儿将军处置。”费青奴一听,冷笑道:“秦叔宝,你欺人太甚!我杀死了那么多的军士,来护儿怎么能饶得了我呢?看来,咱俩是前世的冤家,今生的对头!你当我怕你不成,来来来,咱俩大战三百合。”两个人三说两说,说翻了,便战在了一处。费青奴手中的一柄大刀,神勇无敌,自出道以来从未遇到过对手,这秦琼是他遇到的头一个劲敌。秦琼把手中的四棱金装锏舞动开来,频频发动进攻。两个人大概打到了七八个回合,费青奴便渐渐感觉到自己不是秦琼的对手。他虚晃一招,跳出圈外,对秦琼说:“秦叔宝,我使单刀,你用双锏,我在兵器上吃着亏,所以,我才打不过你。你敢把兵器扔了,咱俩到水中斗一斗吗?”费青奴心想我在船上打不过你,我到水里把你灌个饱。像他们长期生活在江边人的水性都特别好,因此,他才敢说这话。“我有何不敢?”秦琼说着便把双锏放在船上,那费青奴把大刀放在一边,一下子扑向了秦琼,只听“扑通”一声,两个人搂抱在一起掉进江中。费青奴满以为自己水性极好,可以在水中把秦琼制服,可是,他没想到秦琼到了水中就像一条蛟龙似的。两个人都拼尽了身上的力气,想把对方按在水中。秦琼有一个特点就是在水中能憋气很长时间,这是一般人做不到的。那费青奴想把头探出水面换气,秦琼就死死地拽住他,不让他把头露出江面。片刻过后,费青奴连呛了几口水,身体开始往江底下沉,秦琼一看,如果这样下去的话,要不了多久,那费青奴是非死不可!于是,秦琼拽着他的头发,把他拉出水面。秦琼把他扔在了岸上,早有军士拿绳子把费青奴捆绑了起来。
费青奴带来的那些小喽啰一看头儿被抓了,一个个都吓得不知所措,跪地请降。费青奴趴在地上不停地吐水,过了好一会儿,才缓过劲来。他知道这是秦琼手下留着情了,否则的话,他非沉入江底喂鱼不可。来护儿看了看他,问道:“费青奴,你为何要带人来抢我的军粮?”费青奴说:“我等没有饭吃,不抢你们的粮食,难道等着饿死吗?”“你们不是擅长打家劫舍嘛,怎么会没有饭吃?”“如今经常闹饥荒,百姓苦不堪言,我虽然落草为寇,却不忍心对他们下手,这样一来,只好自己饿着肚皮了。”来护儿一听,说:“没想到你们这些强人心中倒有几分仁慈。”虽然说费青奴杀死了一些官军,但是,他身材高大,身手不凡,是一名难得的虎将。来护儿心中已有几分喜欢,便有招他之意,问道:“你是怎么样到山上落草为寇的呢?”费青奴长叹了一口气,说道:“将军,此事说来话长。”“我若把你等招降过来,做我的部下,你可愿意?”这费青奴也不傻,他一听,哪有这种好事?本以为自己是非死不可了,没想到还能扒掉贼皮,穿上军装,从此堂堂正正地做人。“将军,你说的可是真话?”“军中无戏言,我说的自然是真的。”“那么,太好了,我等愿降。”费青奴趴在地上磕头。原来这费青奴,从小父母双亡。他打小便喜欢练习武艺,后来,跟随衡山上的一名道长学习武艺。等他长大后,道长说:“干脆你也出家为道吧。”费青奴不乐意,他说:“我不想出家,我还得娶妻生子呢。”老道一看这费青奴的尘缘未了,也不勉强他。山上规定不准饮酒,但是,费青奴偷偷地喝醉了酒,还打伤了两名师兄,老道得知后,大怒,把他撵下了山。费青奴给老道磕了三个响头下山去了,碰巧遇到几名强人想要非礼一位姑娘。他冲上前去,把那几个人打趴下,救了姑娘李氏。这李氏见他长得人高马大,憨头憨脑,心中倒也有几分喜欢。费青奴主动向她表白,没想到这李氏回家和父母一说,也就同意了这门亲事。这可把费青奴高兴坏了,他没想到自己一个穷光蛋还能娶上这样漂亮的媳妇儿。两个人成了亲以后,李氏才逐渐发现这费青奴好吃懒做,还喜欢喝酒、赌钱。时间不长,坐吃山空,把父母赔给他们的一点嫁妆都吃完了。这一天,费青奴喝醉了酒,又到赌局里耍钱,很快,把钱输光了。赌局里的庄家叫于五爷。于五爷说:“你输钱不捞,家有金条啊?”“我身上的钱都输光了,拿什么做赌本?”“如果没有钱的话,可以拿你的媳妇做押账啊。你把媳妇儿卖了不就有钱了吗?”“卖媳妇儿?”“是啊,如果你愿意卖媳妇的话,我可以给你作价两百两银子,你看如何啊?”费青奴也是酒老爷当家,脑袋一热,说:“好吧,两百两银子就两百两,我同意把媳妇儿卖了。”于五爷一听,哈哈一笑,说:“费青奴,我可不是不相信你,但是,口说无凭,立字为据,既然你同意了,咱们就立个字据。”“行。”有人拿过笔墨,立了字据,让费青奴在上面签了字,并按上手印。于五爷当即点了四十两银子给他说:“这是定钱,明天早上,我带轿子到你家去把你媳妇儿抬走,剩下的一百陆拾两银子当场给你,分文不少。”费青奴揣着四十两银子回到家中,闷闷不乐。李氏问他:“发生了什么事儿?”“没事儿。”他也不说话,沉沉睡去。第二天早上。于五爷带着赌局里的人来到费青奴的家中,要把李氏带走。说是家,其实不过两间破草房。此时,费青奴已经酒醒,说:“你们凭什么带走我媳妇儿?”“怎么,你想赖账吗?昨天在赌局时,你已经把媳妇卖了,难道你想反悔不成?”于五爷说着便把那字据拿出来给费青奴看。“我那会儿酒喝多了,岂能算数?我不过是拿了你们四十两银子,还给你们便是。”费青奴说着把四十两银子扔给了于五爷。“天底下哪有这样便宜的事儿?你说卖媳妇儿就卖,你说不卖媳妇儿就不卖啊?”那于五爷怎么能干呢?李氏听说费青奴竟然在赌局已经把自己卖给了于五爷,真是痛不欲生,心想自己的命怎么这么苦,怎么会遇到这样的人呢?于五爷等人想要来把李氏抢走,费青奴上去一阵拳打脚踢,把他们给打跑了。于五爷气不过,便报了官。官府一听,竟有这等事,立了字据还想抵赖?于是,官府一下子出动了十多名官差来到了费青奴的家中,要逮捕费青奴。费青奴哪里肯跟他们走?他带着李氏从后门跑了。两口子东躲西藏,后来,费青奴一想,这样,也不是事儿,于是便把李氏送回了他的娘家,自己一个人出来闯荡。后来,他到了清源山,清源山上的头领带着人马要劫他的道。费青奴一怒之下,把那名头领给杀了,其他的小喽啰一看,遇到横的了,一个个吓得跪在地上求饶。费青奴便做了清源山上的头领。打这以后,他落草为寇,一直占据着清源山。不过,他给手下的弟兄规定,不准欺负老弱、妇女和过往的百姓,谁敢不听就砍了他的脑袋。他们劫富济贫,也做了不少好事。因此,这伙强人在当地的名声还算不错。同时,因为他严令不准乱抢,所以,经常揭不开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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